各普通本科高校(含獨立學院):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35號)、《江蘇省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蘇政辦發﹝2015﹞137號)等要求,進一步深化新發展階段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引導大學生面向國家和省重大戰略需求開展創新創業活動,現就做好2023年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以下簡稱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立項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把創新創業教育融入人才培養體系、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使創新創業教育覆蓋全體學生。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核心,以創新人才培養機制為重點,持續開展創新創業訓練計劃,推動高校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教學改革、強化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培養大學生的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進一步健全國家級、省級、校級、院(系)級四級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體系,構建“教育教學—訓練實踐—項目孵化—初步創業”全鏈條創新創業教育模式,將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延展到創業項目選育、孵化和初創環節。進一步推進校企協同和產學對接,以創新引領創業,形成一批內容有新意、技術有突破、模式有創新、商業有前景的創新創業種子項目。
二、立項類型與數量
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行項目制管理,在類型上分為創新訓練項目、創業訓練項目和創業實踐項目三類;在類別上分為一般項目、重點項目(含重點支持領域項目)、校企合作基金項目等三類。
(一)項目類型
1. 創新訓練項目:本科生個人或團隊在導師指導下,自主完成創新性研究項目設計、研究條件準備和項目實施、研究報告撰寫、成果(學術)交流等工作。
2. 創業訓練項目:本科生團隊在導師指導下,團隊中每個學生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扮演一個或多個具體角色,完成商業計劃書編制、可行性研究、企業模擬運行、撰寫創業報告等工作。
3. 創業實踐項目:學生團隊在學校導師和企業導師共同指導下,采用創新創業訓練項目或創新性實驗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場前景的創新性產品和服務,以此為基礎開展創業實踐活動。
(二)項目類別
1. 創新訓練項目分為3類:創新訓練項目(重點項目)、創新訓練項目(一般項目)和創新訓練項目(校企合作基金項目),其中重點項目推薦參加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遴選。鼓勵高校創新產學研協同育人機制,與企業合作設立創新創業訓練計劃校企合作基金項目,鼓勵企業自主立項并資助高校開展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將產業最新需求和企業生產實際問題分解細化為具體項目,或設置開放性課題,供學生進行創新創業訓練,為產業發展培養創新創業人才。
2. 創業訓練項目分為2類:創業訓練項目(重點項目)、創業訓練項目(一般項目),其中創業訓練項目(重點項目)推薦參加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遴選。
3. 創業實踐項目分為2類:創業實踐項目(重點項目)、創業實踐項目(一般項目),其中創業實踐項目(重點項目)推薦參加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遴選。
在重點項目中設立重點支持領域項目,鼓勵引導大學生面向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重大戰略需求,結合創新創業教育發展趨勢,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出的創新創業成果。
(三)推薦限額
1. 創新訓練項目限額:各省屬高校創新訓練項目具體推薦名額詳見附件1,推薦申報省級創新訓練項目總數不得超過校級創新訓練項目總數的1/3,校企合作基金項目在堅持質量為先的前提下不設限額。
2. 創業訓練項目和創業實踐項目限額:建有“國家級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薄皣壹墑撔聞摌I學院”“國家級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基地”“江蘇省大學生創業教育示范?!焙汀敖K省大學生創業示范基地”的院校每??梢酝扑]不超過50個創業項目,其他院校每??梢酝扑]不超過40個創業項目,原則上創業實踐項目的推薦數量不得低于創業訓練項目推薦總數的1/4。其中省屬本科院校申報國家級創業訓練項目和國家級創業實踐項目(即重點項目)的總數不得超過校級創業項目總數的1/3。
3. 重點支持領域項目限額:各高校推薦的重點支持領域項目,推薦數額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即省級重點項目)立項項目總數的2%(項目指南詳見附件2)。
部委屬本科高校上報教育部的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由省教育廳統一報送,具體立項數量參考教育部往年分配限額,并以創新訓練項目(重點項目)、創業訓練項目(重點項目)和創業實踐項目(重點項目)的形式報送。
三、選題要求
創新創業訓練項目不限學科專業,選題應具有一定的學術價值、理論意義或現實意義;具有創新性或明顯創業教育效果;選題方向正確,內容充實,論證充分,難度適中,擬突破的重點難點明確,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學、研究方案可行,預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學生可根據興趣在一定范圍內自主選題,選題范圍為:有關教師科研與技術開發(服務)課題中的子項目;開放實驗室、實訓或實習基地中的綜合性、設計性、創新性實驗項目;發明、創作、設計等制作項目;產業最新需求和企業生產實際問題分解細化的具體項目或企業設置的開放性課題;校內外創業園地中的大學生創業孵化項目;結合科技創新的一切有待于創業實踐的項目;專業性研究及創新項目,創業計劃與職業規劃創新項目;社會調查項目;其他有研究與實踐價值的項目等。鼓勵面向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具有一定理論和現實意義的選題,鼓勵直接來源于產業一線、科技前沿的選題;鼓勵開展具有一定創新性的基礎理論研究和有針對性的應用研究課題,鼓勵新興邊緣學科研究和跨學科的交叉綜合研究選題。支持有技術化、商業化和產業化前景的創新創業訓練項目。
重點支持項目支持具有一定創新性的基礎理論研究項目和有針對性的應用研究項目持續深化研究和實踐,鼓勵開展前沿性科學研究、顛覆性技術創新、實質性創業實踐。
四、申報對象
創新訓練項目申請人為本科生個人或創新團隊,創業訓練項目或創業實踐項目申請人為本科生個人或創業團隊,鼓勵學生跨學校、跨院系、跨專業、跨年級組建團隊申報項目。每個團隊人數應控制在5人以內,項目主持人不超過2人,項目組成員必須有明確分工。每名學生在校期間只能負責一項省級創新創業訓練項目,不得一次同時在不同項目之間交叉申報。
五、條件保障
各高校要為學生開展創新創業訓練項目提供必要的場地、指導教師、信息服務和經費支持。學??砂匆幎ńy籌一流專業建設專項經費用于支持學生開展創新創業活動。鼓勵高校聯合企業共同設立創新創業基金,吸引更多的企業投入資金委托開展產學研結合的創新創業訓練項目。鼓勵高校設立創新創業學分,對于完成項目訓練達到預期目標的學生予以學分認定;出臺激勵政策,吸引廣大教師積極參與項目指導。省教育廳將對各高校支持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條件保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并根據各高校保障落實情況核定下一年度各校項目申報指標。
六、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
1. 江蘇省高等學校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請表;
2. 江蘇省高等學校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學校組織管理情況匯報表;
3. 江蘇省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立項項目匯總表;
4. 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立項情況數據統計表;
(二)申報時間與方式
各高校應在對申報項目進行校內評審、公示無異議后報省教育廳備案。請各高校組織學生于5月30日至6月10日期間,登錄“江蘇省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平臺”,在線填報并審核相關材料,不需要報送紙質材料。
七、其他事項
各高校要加強對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和過程管理,充分做好宣傳發動,健全創新創業訓練體系、完善創新創業訓練平臺、加強創新創業導師隊伍建設,積極創造條件為創新創業訓練計劃提供保障,確保實施成效。各高校應定期或不定期地舉行創新創業成果展示和交流活動,持續追蹤項目實施與成果轉化情況。要組織符合條件的學生團隊報名參加“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和“青年紅色筑夢之旅”活動,不斷推動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成果轉化。省教育廳將委托省高等學校教學管理研究會創新創業教育工作委員會組織專家分層次、分步驟對各高校實施創新創業訓練計劃情況進行整體性評價,評價結果將作為指標分配的重要參考因素。
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聯系人:孫大松、魏永軍,聯系電話:025-83335158、025-83335156。
高校學生處聯系人:宋偉,聯系電話:025-83335142。
技術支持:杜雅康,025-83215097,18061798292;宗月,18013908687。
附件:1. “創新訓練項目”學校推薦名額(上網下載)
2. 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重點支持領域項目申報指南(上網下載)
3. 江蘇省高等學校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報表(上網下載)
4. 本科專業門類目錄(上網下載)
5. 江蘇省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立項項目匯總表(上網下載)
6. 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立項情況數據統計表(上網下載)
7.江蘇省高等學校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學校組織管理情況匯報表(上網下載)
省教育廳辦公室
2023年3月22 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