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短期公告(第二批)》(2022-10-19)精神,結合工作安排,現將我校202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短期公告(第二批)03號專職輔導員崗資格復審通知如下(面試公告另行通知):
一、復審對象
03號專職輔導員崗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名單詳見附件。
二、復審時間
03號專職輔導員崗審核時間:2022年12月5日-12月6日上午 11:00(線上復審)
各崗位考生嚴格按照上述時間參加資格復審,逾期未審核,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復審不通過的人員不能參加后期考試。
三、復審安排
因疫情影響,本次資格復審采用線上審核。進入資格復審名單中的應聘人員將復審材料于2022年12月6日11:00前以郵件的形式(文件名:崗位號+姓名)發送到學校人事處郵箱:jsitrs@163.com。
四、復審材料
資格復審凡有弄虛作假(與報名表所填寫信息或實際情況不符)者,提供材料不全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須提供以下有關材料原件的電子掃描件:
1.身份證(正反頁)。
2.黨員證明(由所在學院或者所在單位黨組織出具證明)。
3.應屆畢業生須提供以下材料:最高學歷及學位證書,有效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未簽訂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國(境)外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
4.社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最高學歷及學位證書,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證明或社保繳費證明,國(境)外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
5.03號專職輔導員崗的應聘人員除提供上述材料還須提供以下第(1)項或第(2)中的對應崗位要求的一項材料:
(1)學生干部經歷:校級以下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所在學院出具證明,校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校團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學生工作處(部)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班級、院(系)、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
(2)工作經歷證明: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證明由高校校級人事部門出具(須注明是否專職輔導員),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證明由所在單位黨委或黨總支出具,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其他任職工作經歷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證明,工作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歷。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1.考生應于考前7天申領“蘇康碼”,并每日進行健康申報更新直至考試當天。外來考生(指 7天內自省外和省內跨市(設區市)前來或返回無錫市的考生,下同)應至少于考前7天起持續了解無錫市最新防疫要求,通過江蘇省人民政府發布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查詢“無錫市出行防疫政策措施”(網址http://www.js.gov.cn/col/col83410/index.html)或電話咨詢無錫市(區)防疫政策,根據最新口徑執行,落實信息報備、抵達后健康監測和核酸檢測等防控措施,提供相關證明,以免影響正常參加考試。
2.考生在面試當天應主動出示“健康碼”“行程碼”, 掃“門鈴碼”,還應主動出示面試前24小時內無錫本地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為陰性的報告,并配合檢測體溫。“健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人員方可進行面試考核。參加面試考核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3.考生應仔細閱讀考試相關規定、防疫要求,誠信申報相關信息,如有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排查、隔離、送診等情形的,將被取消后續考試資格。構成違法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鑒于當前疫情情況,請考生持續關注新冠肺炎疫情動態和江蘇省、無錫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合理安排出行時間。考前如有新的調整和新的要求,將另行告知,請考生隨時注意公告更新。
附件:2022年專職輔導員(第二批)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