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條 民主評議黨員,就是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條件,通過對黨員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黨內外群眾的評議,以及黨組織的考核,對每個黨員在各項工作中的表現和作用做出客觀的評價,并通過組織措施,達到激勵黨員,純潔組織,整頓隊伍的目的。
第二十三條 民主評議黨員是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重要制度,是黨組織從嚴治黨,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的有效措施,是保持黨組織的先進性,提高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的一項經常性活動。
第二十四條 民主評議黨員的主要內容是:
(一)是否有堅定的理想信念,做自覺學習的表率。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定理想信念,用科學知識武裝頭腦,不斷提高思想素質和理論水平;深入開展創先爭優,積極投身于學院的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各項事業,努力成為自覺學習、勇于創新、爭創佳績的模范。
(二)是否有務實的工作作風,做愛崗敬業的表率。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恪盡職守,為事業甘于奉獻,在本職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不爭名利,不怕吃虧,對工作任勞任怨,不計個人得失。
(三)是否有牢固的群眾觀念,做服務師生的表率。密切聯系廣大師生,真誠關注師生利益,廣泛傾聽師生心聲,積極主動為廣大師生辦實事、辦好事,自覺維護師生員工的正當權益,做師生的貼心人、知心人。
(四)是否有高度的紀律意識,做遵紀守法的表率。牢固樹立法紀、法規觀念,模范遵守黨紀國法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正確處理好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維護學院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做到令行禁止,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
(五)是否有高尚的社會道德,做弘揚正氣的表率。帶頭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樹立良好的師德師風,以實際行動弘揚正氣;率先遵守社會公德,敢于抵制不良現象,工作講原則,做事講黨性,堅決維護正義。
第二十五條 民主評議黨員要堅持實事求是、公開、平等的原則,評議結果分為優秀黨員、合格黨員、不合格黨員三個等級。
其方法和程序是:
(一)學習動員。各基層黨組織要召開專題會議,對黨員進行在新形勢下堅持黨員標準、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教育,并組織學習民主評議黨員的有關規定和要求,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端正態度。同時要開展專題調查研究,對本單位黨員隊伍狀況進行認真地調查摸底,做到清楚黨員的基本情況,清楚黨員隊伍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清楚黨員的思想動態。
(二)黨性分析。黨員對照黨員標準和評議內容,聯系個人實際,認真總結在政治、思想、工作、學習、作風等方面的情況,客觀地肯定成績、找出差距、明確努力方向,在此基礎上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寫出黨性分析材料,作出基本評價,填入《民主評議黨員登記表》。
(三)民主評議。召開黨小組會議或黨支部會議,黨員逐名作嚴肅認真的黨性分析,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接受黨員和群眾代表的民主評議。評議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觸及矛盾,自我批評要客觀、深入,接受他人批評要誠懇、虛心。在充分發表意見的基礎上,采取無記名的方式,對全體黨員進行民主測評。
(四)組織考核。召開黨支部委員會,對黨員的黨性分析、黨內外評議意見和測評結果進行實事求是的分析、綜合,形成組織意見,確定評議結果。評議結果應及時反饋給被評議黨員,并及時報上級黨組織。
(五)表彰處理。對評議為優秀的黨員,由黨組織通過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表揚。院級及以上“優秀共產黨員”必須從評議為“優秀”的黨員中產生。對存在問題和違反黨紀受到處分的黨員,由支部書記進行談話并安排專人幫助教育和整改。對評議為不合格的黨員,按照“事實清楚,理由充分,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的原則和組織程序,疏通出口,慎重處理。
第二十六條 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每年四月下旬進行,由學院黨委統一部署,各基層黨組織具體安排,各黨支部組織實施,全體黨員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