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學校,各市教育局,有關高校主管部門:
根據省職稱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為做好2012年全省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策口徑
(一)關于評審條件
本科院校藝術學科教師、高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師、高等職業院校教師和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員執行《關于印發〈江蘇省本科院校藝術學科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等4個文件的通知》(蘇職稱〔2009〕15號)規定條件。
其他人員執行《關于印發〈江蘇省高等學校教授資格條件(試行)〉等138個條件的通知》(蘇職稱〔2003〕2號)規定條件。
(二)關于崗位數額
各校要嚴格執行崗位設置規定的崗位結構比例,不得突破當年可使用的崗位數額。要按照有利于師資隊伍建設和學校改革發展的原則,合理確定專業技術崗位年度使用計劃,確保可持續發展。
(三)關于申報崗位
嚴格執行按崗申報、按崗評聘原則。
1.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申報對象為專職輔導員,即在一線直接從事大學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員,包括院系的學工組長、團總支書記、黨總支副書記等副處級及以下從事學生工作的人員。
2.具有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不含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師),因工作需要,現聘用在管理崗位或專職輔導員崗位,并一直承擔部分教學科研工作的人員,在首次聘用期內仍可申報高一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但其崗位仍為管理崗位或專職輔導員崗位。首次聘用期結束后,須按照所聘崗位申報相應專業技術職務。
(四)關于同級轉評
除已有規定外,凡按現聘崗位申報高一級職務,比照原有職務,屬跨系列、跨崗位的,均須同級轉評。
(五)關于海外引進高層次人才
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引進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的若干規定〉的通知》(蘇政發〔1999〕70號)規定,對近3年高校從海外引進的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或在海外從事過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高層次人才,可不受職稱、資歷及職稱計算機條件限制,根據本人實際水平、能力和業績成果直接申報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職務。
(六)關于申報人論文論著代表作同行專家鑒定
從2012年起,高等職業院校教師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含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論文論著代表作同行專家鑒定工作由學校統一組織。各高等職業院校須將申報人任現職以來至申報年度上一年底公開發表或正式出版的論文、論著代表作3篇(部)送3名具有正高級職務的在職同行專家鑒定,其中至少2人為校外專家。申報教授的須由教授鑒定。申報人的親屬、直接指導教師和論文、論著、科研成果的合作者均不得參加鑒定。
各校要高度重視論文論著代表作同行專家鑒定工作,根據規定要求,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保密制度,聘請與申報人專業一致、學術水平高、秉公辦事、有較高知名度的專家作出客觀公正的鑒定,確保鑒定質量,不得搞形式主義,不得在鑒定意見回收后重新鑒定或篡改鑒定結果。一經發現,鑒定意見作無效處理,并在全省通報批評,視情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七)關于基礎理論課程考試
1.申報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副高級、中級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均須參加相應的基礎理論課程考試,申報正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可免考基礎理論課程。
2.已取得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基礎理論課程考試合格證書的人員,因轉崗分別申報教育管理研究、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師職務,不需再參加相應的基礎理論課程考試。
3.具有思想政治教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申報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師職務,具有教育類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申報教育管理研究職務,經我廳審核同意,可免考相應的基礎理論課程。
(八)其他事項
1.凡申報高校教師(含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師)高、中級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須持有高校教師資格證書。
2.“雙肩挑”人員申報教師職務,教學工作量和專業實踐要求不低于同學科專任教師的三分之一,管理研究成果不超過總要求的三分之一。
3.教師任現職以來參加培訓進修、在職攻讀學位的,任現職期間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得少于規定教學工作量的70%。
4.現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的計算應扣除全脫產學習時間。
5.本科院校體育學科教師申報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學歷資歷要求同藝術學科。
6.申報之日已辦理退休手續或已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不得申報專業技術職務。申報之日以省教育廳規定的申報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準。
二、關于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認真學習、準確把握評審條件和政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格校內評審程序,確保評審推薦質量。要嚴把材料審核關,確保申報材料真實準確、規范齊全。凡不符合申報條件和政策的人員、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上報。對不按規定要求上報的材料一律退回,當年不再受理。對弄虛作假或材料審核不嚴的高校,一經發現,將給予通報批評,取消其3年內師資隊伍建設評先評優資格,并視情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申報人員必須按規定如實提供申報材料,不得弄虛作假。凡申報材料弄虛作假、論文抄襲剽竊的人員,一經查實,省教育廳將取消其3年內的申報晉升資格,并根據有關規定作出嚴肅處理。
三、關于評審材料報送
(一)高校教師、專職科研、實驗技術、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一律按規定要求準備。請各單位于2012年4月30日前將評審材料送至省教育廳2109室(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號,聯系電話:025-83335619、83335368)。
(二)市屬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申報人員名冊和評審表經各市職稱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由各市教育局統一報送;省有關廳局所屬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由學校報送;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分院申報材料,經各市職稱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由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統一報送;江蘇教育學院分院申報材料,經各市職稱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由江蘇教育學院統一報送;民辦高校申報材料直接報省教育廳,獨立學院申報材料經所依托的母體高校審核后報省教育廳評審。
(三)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要求以及《省教育廳關于高校和中專校非教師系列中高級職稱評審有關事項的通知》(蘇教師〔2011〕30號)精神,從2012年起非教師系列的中、高級職稱申報材料請直接報送有關部門。
四、關于評審費
(一)高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費標準,按省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二)各高校報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的同時,請將評審費交(匯)至江蘇省教育廳會計室,并注明“高校職稱評審費”(開戶行:農行南京市北京西路分理處,戶名:江蘇省教育廳,帳號:033321136040003294)